基建科工作职责和人员设置
23-04-10
基建科工作职责和人员设置
一、科室工作职责
基建科根据医院发展规划,负责管理医院基本建设项目,达到医院的目标和国家有关标准。其工作职能主要有管理职能、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。
1 管理职能
1.1 在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统一领导下,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,负责实施、执行基建项目。
1.2 负责医院基本建设的全过程管理,包括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等。
1.3 根据医院基建项目计划进度,编制基建资金的财务预算计划。
1.4 组织落实基建科与医院内行政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等科室及部门的协调,并对与基建相关的专业工种工作提供指导和督查。
2 行政职能
2.1 执行院办公会的相关决议,推进医院总体建设规划的实施;负责工程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编制与报批;负责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,申请建设用地许可;协助采招办,进行设计及施工招标、委托与管理;负责设计方案的报批会审;负责工程技术方案的论证、收发设计文件、图纸等;委托图审与地质勘探;负责工程报建办证工作,如申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等。
2.2 编制与基建相关的采购计划,并协助采招办组织实施;协助采招办审定施工合同;负责落实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,完成工程备案工作。
2.3 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协调,包括质量、进度、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;负责监督监理履行合同义务;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;负责现场各类签证;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协调;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等。
2.4 负责审核或协助咨询单位完成工程概算、预算及工程结算;负责施工过程中变更费用的测算、审核;负责结算资料的归档管理等。
3 服务职能
3.1 移交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基建工程给相关科室,并负责工程质保期内的协调工作。
3.2 落实院办公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,接受由基建科管理的项目申请。
3.3 收集整理工程相关资料,并上交档案室,以便后期工程资料的查询。
3.4 为各科室做好基建情况的宣传和解释工作。
3.5 努力提高基建管理水平,加强对科室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。
4 工作宗旨
以医院发展为中心,做好基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,提供满足医院发展的空间。
二、人员设置
科长:郑朝
职员:冯宗飞 赵 飞 王 冠 李向莲 罗巧巧